十月二十日之诏 其二

十月二十日之诏 其二

百万生灵血,东朝悔祸深。易名传玉册,流涕发縢金。

载笔他年事,逋臣海外心。祖宗遗训在,覆辙莫相寻。

李希圣

希圣(1864年-1905年)清末官员,诗人。字亦元,号卧公,湖南湘乡(长沙)人。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年四十二岁。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官刑部主事,荐举经济特科。初治训诂,通古今治法,尝纂《光绪会计录》以总综财赋,又草《律例损益议》,张百熙等极重之。百熙奉诏管学,引以为助。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有作必七律,以玉溪生(李商隐)自许,著有《雁影斋诗存》,传于世。

李希圣朗读
()

猜你喜欢

讲习岂无乐,鑽磨未有涯。

书非贵口诵,学必到心斋。

酒可陶吾性,诗堪述所怀。

谁言曾点志,吾得与之偕。

()
宋代陆游

突兀毬场锦绣峰,游人士女拥千重。月离云海飞金镜,灯射冰帘掣火龙。

信马随车纷醉侠,卖薪买酒到耕农。今年自笑真衰矣,但觉凭鞍睡思浓。

()

南湖窠木已交加,种榄栽桤更北涯。

生眼错呼为夜合,新莺知不是桃花。

绿阴四合藏云屋,翠浪全机织素纱。

桂隐主人臞见骨,不餐酥酪却餐茶。

()

何事慰朝夕,不逾诗酒情。山河空道路,蕃汉共刀兵。
礼乐新朝市,园林旧弟兄。向风一点泪,塞晚暮江平。

()

君不见明皇有象能拜舞,看定禄山瞪目怒。又不见昭宗有猴能起居,望见全忠奋臂呼。

两朝玩物固丧志,异类报国乃仗义。天宝大驾蜀道巡,开平初元唐祚倾。

百僚奉贼身尽窜,宰相畏族神不宁。尔象尔猴忿且嗔,其面虽兽心则人。

当时节士知有几,壮哉义兽不怕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