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圣(1864年-1905年)清末官员,诗人。字亦元,号卧公,湖南湘乡(长沙)人。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年四十二岁。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官刑部主事,荐举经济特科。初治训诂,通古今治法,尝纂《光绪会计录》以总综财赋,又草《律例损益议》,张百熙等极重之。百熙奉诏管学,引以为助。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有作必七律,以玉溪生(李商隐)自许,著有《雁影斋诗存》,传于世。 ►李希圣的诗文(213篇)
事过方知大祸临,君臣相对但沾襟。死棋著著犹堪覆,长夜漫漫直到今。
三户亡秦那可得,诸公误国是何心。当时痛哭书还在,吞炭年来口已瘖。
进士山东李中麓,子规江上陆沧浪。诗名相业供描画,始信多才本不祥。
君马玄黄我马白,我往日南君漠北。颜色不同心事殊,况有山川能间隔。
鸡鸣钟动灯荧荧,闻君被洒仍未醒。明珠为泪金作心,持以赠君君不应。
九锡潘文已近裁,山阳下殿诏书哀。孤臣箧有曹瞒传,永夜残灯掩泪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