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过方知大祸临,君臣相对但沾襟。死棋著著犹堪覆,长夜漫漫直到今。
三户亡秦那可得,诸公误国是何心。当时痛哭书还在,吞炭年来口已瘖。
事过方知大祸临,君臣相对但沾襟。死棋著著犹堪覆,长夜漫漫直到今。
三户亡秦那可得,诸公误国是何心。当时痛哭书还在,吞炭年来口已瘖。
希圣(1864年-1905年)清末官员,诗人。字亦元,号卧公,湖南湘乡(长沙)人。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年四十二岁。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官刑部主事,荐举经济特科。初治训诂,通古今治法,尝纂《光绪会计录》以总综财赋,又草《律例损益议》,张百熙等极重之。百熙奉诏管学,引以为助。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有作必七律,以玉溪生(李商隐)自许,著有《雁影斋诗存》,传于世。
店鸡一唱接疏钟,起整行装尚梦中。沙路踏残征马月,柳堤啼断晓莺风。
水肥渡险添舟子,岸没途穷问牧童。千里乡人逢陌上,片时握手各西东。
霜风一动岭云开,云外樵歌暮更哀。
童子隔溪呼伴侣,并驱水牯过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