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圣(1864年-1905年)清末官员,诗人。字亦元,号卧公,湖南湘乡(长沙)人。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年四十二岁。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官刑部主事,荐举经济特科。初治训诂,通古今治法,尝纂《光绪会计录》以总综财赋,又草《律例损益议》,张百熙等极重之。百熙奉诏管学,引以为助。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有作必七律,以玉溪生(李商隐)自许,著有《雁影斋诗存》,传于世。
风晚冷飕飕,芦花已白头。旧来红叶寺,堪忆玉京秋。
凌旦寻春处,莫言花未开。
仙人碧玉馆,艳女紫云台。
一醉连歌去,千金买笑回。
风光已相待,数遣晓莺催。
小小华年才月半。罗幕春风,幸自无人见。刚道羞郎低粉面。傍人瞥见回娇盼。
昨夜西池陪女伴。柳困花慵,见说归来晚。劝客持觞浑未惯。未歌先觉花枝颤。
元宵灯火。月淡游人可。携手步长廊,又说道、倾心向我。归来一梦,整整十年余,人似旧,去无因,牵惹情怀破。
章台杨柳,闻道无关锁。行客挽长条,悄不似、当初些个。而今休也,摇落任东风,但恣意,尽留情,我也知无那。
元宵灯火。月淡游人可。携手步长廊,又说道、倾心向我。归来一梦,整整十年余,人似旧,去无因,牵惹情怀破。
章台杨柳,闻道无关锁。行客挽长条,悄不似、当初些个。而今休也,摇落任东风,但恣意,尽留情,我也知无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