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塨

(1659—1733)清直隶蠡县人,字刚主,号恕谷。康熙二十九年举人。曾任通州学正。颜元弟子。常往来京师,结交名士,习斋之学因而广为人知。有《小学稽业》、《大学辨业》、《圣经学规纂》、《恕谷后集》及为辟经所作传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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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学规纂 李塨

二卷。清代李塨(1657—1733)撰。全书摘录四书五经中的为学之道,以申明作者关于古圣学规,固不可不亟明于世矣的观点。其中第一卷摘录了《论语》中关于学规的内容三十九条、《中庸》中关于学规的内容三条、《孟子》中关于学规的内容十一条等;第二卷摘录了《尚书》中关于学规方面内容三条,《易经》中一条、《诗》中一条、《周礼》中八条、《礼记》中九条。有《李恕谷遗书》本、《畿辅丛书》本、《丛书集成初编》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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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辨业 李塨

清初李塨著。四卷。阐述和辨析《大学》旨义,发挥其师颜元的学术思想。为颜李学派重要哲学伦理学著作。书中认为《大学》所谓格物致知即以六德、六行、六艺为基本内容,而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则为道德教育、道德修养的实功,批评宋儒脱离事功以知性知天为格物致知,以存心养性为诚意、正心、修身,是佛氏之空幻。在知行关系上,主张把知和行区别开来。学与行虽是一事,而实两事也。格物致知,学也,知也;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行也。但主张知先于行。以力行为格物,是行先于知矣,倒矣,违背了颜元在道德教育上主张的学不离行的主张。重视躬行践履在道德教育和道德修养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强调非学无以诚正修齐治平,而学问思辨之后又须笃行。在人性论方面,坚持性善论,认为人心动而善者,意之自然也;动而恶者,后起之引弊习染也。提出人性存在于人的日用伦常的现实生活中,体现在人的实事实物的事功之中。善本于性,而性即见于事物。本书作者因不满朱熹对《大学》的增补删改,故在第二卷中特修订《大学》原文一篇。此书光绪初由王灏收入《颜李遗书》。1923年收入四存学会所编《颜李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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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书订 李塨

介绍清王源经济思想的著作。十四卷。清李塨撰。成书约在清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撰者事迹参见《颜李丛书》条)《平书订》是李塨对王源的《平书》的订正。《平书》意为平天下之书。原稿分三卷,列为分民、分土、建官、取士、制田、武备、财用、河淮、刑罚、礼乐十目,共十五篇。《平书》未单独刊行,其作者王源将其稿交李塨订正。李塨订《平书》,删去一篇,改篇为卷,共十四卷。每卷先列出《平书》的内容,然后依附李塨的意见,即今传之李塨的《平书订》。现存版本有1879年《畿辅丛书》的《颜李遗书》本,1923年曰存学会《颜李丛书》本,1935年商务印书馆《丛书集成初编》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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