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法勿贪焚,无二亦无三。
唯此一事实,何用广言谈。
小法勿贪焚,无二亦无三。
唯此一事实,何用广言谈。
释印肃(一一一五~一一六九),号普庵,俗姓余,袁州宜春(今属江西)人。六岁从寿隆院贤和尚出家,年二十七落发,高宗绍兴十二年(一一四二),于袁州开元寺受戒。游湖湘,谒大沩牧庵忠公,有省。十三年,归寿隆。二十三年,主慈化寺。孝宗乾道二年(一一六六),始营梵宇。五年卒,年五十五。有《普庵印肃禅师语录》,收入《续藏经》。事见《语录》卷上《年谱》、《悟道因缘》、《塔铭》。 印肃诗,辑自《普庵印肃禅师语录》,编为三卷。
烟林晚泊惬幽心,况有沿堤络纬音。溪雨送凉来枕簟,瓶花横影到衣襟。
烧残败叶茶初沸,病倒羸童酒自斟。潘岳遇秋多感慨,不堪重写悼亡吟。
万古兴亡归白鹭,一时舒惨在青山。
与君都下太平日,岂料思君鼙鼓间。
二叟茅茨下,清晨饮浊醪。雨残红芍药,风落紫樱桃。
巢燕衔泥疾,檐虫挂网高。闲思春谷事,转觉宦途劳。
中条山下柳丝飞,送客花村问酒旗。风递晴岚沉极浦,雨添新水涨前溪。
问程见说孤烟外,散饮那逢落照时。渭北江东更愁绝,暮云春树总相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