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规啼彻四更时,起视蚕稠怕叶稀。
不信楼头杨柳月,玉人歌舞未曾归。
杜鹃鸟于四更时分啼彻窗外,唤醒养蚕妇人起身关照蚕宝宝们,担心着这几天桑叶不够影响了蚕宝宝吐丝结茧。
歌舞楼台之声竟远远传来,难道深夜了高楼欢宴的歌女们还没有归来入睡?
吟:诗体的名称。
子规:杜鹃鸟的别称。
稠(chóu):多而密。
玉人:指歌女舞女。
这首诗描写了“蚕妇”和“玉人”两种截然不同的生活。借富贵人家的女人歌舞彻夜不归,来反衬蚕妇生活之辛苦。杜鹃啼叫到还只是四更天的时候,蚕妇不得不起来察视养的蚕是否吃的桑叶稀少了,以免影响到蚕茧的产量。蚕妇日以继夜辛苦地劳作,对她来说,那些“玉人”夜深达旦地歌舞供贵人娱乐,直到楼头明月已经西沉,挂在柳梢枝头的时候还没有回来,简直是不可思议的。
这首诗用以表达蚕妇之辛苦,将玉人和蚕妇置于同一时间内,因身份不同而苦乐不均的情况。但评论亦认为和歌女对比起不到辛辣讽刺之效果,玉人歌舞并非自己纵情享乐,亦为身不由己。
同样写蚕妇,北宋张俞的写法更为一针见血:昨日入城市,归来泪满巾。遍身罗绮者,不是养蚕人。此诗矛头堪称“稳、准、狠”,直接对准不劳而获之人,因而也流传更广。
谢枋得(1226~1289年):南宋进士,江西信州弋阳人,字君直,号叠山,别号依斋,担任六部侍郎,聪明过人,文章奇绝;学通“六经”,淹贯百家,带领义军在江东抗元,被俘不屈,在北京殉国,作品收录在《叠山集》。
访戴曾上王猷船,持节不齧苏武毡。苦吟杰出柳絮外,清气迥绕梅花边。
芸窗夜白照书卷,山肆晓寒增酒钱。安得九夏复如此,松下从教惊昼眠。
隔溪茅屋曙光分,簌簌红桃映此君。烟圃药苗晴后种,风窗香霭静中闻。
秦人无复歌黄鸟,华岳犹堪卧白云。怪杀杨花轻薄甚,满衣吹作雪纷纷。
昌哉我牧,百夫之特。瞬洞万棼,平吞四渤。经库储学,智囊韬识。
鸾刀一振,百截以讫。吴材总升,胡特我特。载笑载言,载咏以绎。
有作斯属,惭孤善述。冥留灵逝,奚赎身百。九京有知,有茹阗臆。
昌哉我牧,百夫之特。瞬洞万棼,平吞四渤。经库储学,智囊韬识。
鸾刀一振,百截以讫。吴材总升,胡特我特。载笑载言,载咏以绎。
有作斯属,惭孤善述。冥留灵逝,奚赎身百。九京有知,有茹阗臆。
春风入芳壶,吹出椒兰香。
累酌无劝酬,颓然倚东床。
仙人满瑶京,处处相迎将。
携手观大鸿,高揖辞虞唐。
人生若无梦,终世无鸿荒。
熙宁八年夏,吴越大旱。九月,资政殿大学士知越州赵公,前民之未饥,为书问属县灾所被者几乡,民能自食者有几,当廪于官者几人,沟防构筑可僦民使治之者几所,库钱仓粟可发者几何,富人可募出粟者几家,僧道士食之羡粟书于籍者其几具存,使各书以对,而谨其备。
州县史录民之孤老疾弱不能自食者二万一千九百余人以告。故事,岁廪穷人,当给粟三千石而止。公敛富人所输,及僧道士食之羡者,得粟四万八千余石,佐其费。使自十月朔,人受粟日一升,幼小半之。忧其众相蹂也,使受粟者男女异日,而人受二日之食。忧其流亡也,于城市郊野为给粟之所凡五十有七,使各以便受之而告以去其家者勿给。计官为不足用也,取吏之不在职而寓于境者,给其食而任以事。不能自食者,有是具也。能自食者,为之告富人无得闭粜。又为之官粟,得五万二千余石,平其价予民。为粜粟之所凡十有八,使籴者自便如受粟。又僦民完成四千一百丈,为工三万八千,计其佣与钱,又与粟再倍之。民取息钱者,告富人纵予之而待熟,官为责其偿。弃男女者,使人得收养之。
明年春,大疫。为病坊,处疾病之无归者。募僧二人,属以视医药饮食,令无失所恃。凡死者,使在处随收瘗之。
法,廪穷人尽三月当止,是岁尽五月而止。事有非便文者,公一以自任,不以累其属。有上请者,或便宜多辄行。公于此时,蚤夜惫心力不少懈,事细巨必躬亲。给病者药食多出私钱。民不幸罹旱疫,得免于转死;虽死得无失敛埋,皆公力也。
是时旱疫被吴越,民饥馑疾疠,死者殆半,灾未有巨于此也。天子东向忧劳,州县推布上恩,人人尽其力。公所拊循,民尤以为得其依归。所以经营绥辑先后终始之际,委曲纤悉,无不备者。其施虽在越,其仁足以示天下;其事虽行于一时,其法足以传后。盖灾沴之行,治世不能使之无,而能为之备。民病而后图之,与夫先事而为计者,则有间矣;不习而有为,与夫素得之者,则有间矣。予故采于越,得公所推行,乐为之识其详,岂独以慰越人之思,半使吏之有志于民者不幸而遇岁之灾,推公之所已试,其科条可不待顷而具,则公之泽岂小且近乎!
公元丰二年以大学士加太子保致仕,家于衢。其直道正行在于朝廷,岂弟之实在于身者,此不著。著其荒政可师者,以为《越州赵公救灾记》云。
熙宁八年夏,吴越大旱。九月,资政殿大学士知越州赵公,前民之未饥,为书问属县灾所被者几乡,民能自食者有几,当廪于官者几人,沟防构筑可僦民使治之者几所,库钱仓粟可发者几何,富人可募出粟者几家,僧道士食之羡粟书于籍者其几具存,使各书以对,而谨其备。
州县史录民之孤老疾弱不能自食者二万一千九百余人以告。故事,岁廪穷人,当给粟三千石而止。公敛富人所输,及僧道士食之羡者,得粟四万八千余石,佐其费。使自十月朔,人受粟日一升,幼小半之。忧其众相蹂也,使受粟者男女异日,而人受二日之食。忧其流亡也,于城市郊野为给粟之所凡五十有七,使各以便受之而告以去其家者勿给。计官为不足用也,取吏之不在职而寓于境者,给其食而任以事。不能自食者,有是具也。能自食者,为之告富人无得闭粜。又为之官粟,得五万二千余石,平其价予民。为粜粟之所凡十有八,使籴者自便如受粟。又僦民完成四千一百丈,为工三万八千,计其佣与钱,又与粟再倍之。民取息钱者,告富人纵予之而待熟,官为责其偿。弃男女者,使人得收养之。
明年春,大疫。为病坊,处疾病之无归者。募僧二人,属以视医药饮食,令无失所恃。凡死者,使在处随收瘗之。
法,廪穷人尽三月当止,是岁尽五月而止。事有非便文者,公一以自任,不以累其属。有上请者,或便宜多辄行。公于此时,蚤夜惫心力不少懈,事细巨必躬亲。给病者药食多出私钱。民不幸罹旱疫,得免于转死;虽死得无失敛埋,皆公力也。
是时旱疫被吴越,民饥馑疾疠,死者殆半,灾未有巨于此也。天子东向忧劳,州县推布上恩,人人尽其力。公所拊循,民尤以为得其依归。所以经营绥辑先后终始之际,委曲纤悉,无不备者。其施虽在越,其仁足以示天下;其事虽行于一时,其法足以传后。盖灾沴之行,治世不能使之无,而能为之备。民病而后图之,与夫先事而为计者,则有间矣;不习而有为,与夫素得之者,则有间矣。予故采于越,得公所推行,乐为之识其详,岂独以慰越人之思,半使吏之有志于民者不幸而遇岁之灾,推公之所已试,其科条可不待顷而具,则公之泽岂小且近乎!
公元丰二年以大学士加太子保致仕,家于衢。其直道正行在于朝廷,岂弟之实在于身者,此不著。著其荒政可师者,以为《越州赵公救灾记》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