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断鸰原鬓欲霜,那知此会复滁阳。鲤庭幼学年光逝,姜被秋同夜漏长。
归梦漫随宾雁杳,素餐聊取婢鱼尝。明朝驿柳仍愁折,烟水吴陵正渺茫。
目断鸰原鬓欲霜,那知此会复滁阳。鲤庭幼学年光逝,姜被秋同夜漏长。
归梦漫随宾雁杳,素餐聊取婢鱼尝。明朝驿柳仍愁折,烟水吴陵正渺茫。
潘希曾,浙江金华人。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改庶吉士,授兵科给事中,因灾异奏陈八事,指斥近幸。出核湖广、贵州军储还,不赂刘瑾,刘瑾大怒,矫诏廷杖除名。刘瑾伏诛,起迁吏科右给事中。嘉靖中历太仆卿,伏阙争大礼。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筑长堤四十余里,期年而成。历兵部左右侍郎。嘉靖十一年(1532)五月初四日卒于官,年五十七。赠兵部尚书。有《竹简集》及《奏议》传世。
病来双树下,云脚上禅袍。频有琼瑶赠,空瞻雪月高。
已知捐俗态,时许话风骚。衰疾未能起,相思徒自劳。
少学不为身,宿志固有在。
虽然敢自必,用舍置度外。
天初若相我,发迹造弘大。
岂敢负所付,捐躯欲投会。
宁知事大谬,举步得狼狈。
我已无可言,堕甑难追悔。
子虽仅自免,鸡肋安足赖。
低回畏罪罟,黾俛敢言退。
若人疑或使,为子得微罪。
时哉归去来,共抱东坡耒。
少学不为身,宿志固有在。
虽然敢自必,用舍置度外。
天初若相我,发迹造弘大。
岂敢负所付,捐躯欲投会。
宁知事大谬,举步得狼狈。
我已无可言,堕甑难追悔。
子虽仅自免,鸡肋安足赖。
低回畏罪罟,黾俛敢言退。
若人疑或使,为子得微罪。
时哉归去来,共抱东坡耒。
微风池沼轻澌漾,旭日楼台瑞蔼浮。
四海懽声歌帝泽,万家春色满皇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