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张栻解《孟子》义理之书。凡7卷。书序称为《孟子说》,因书成于宋孝宗乾道九年 (1173年) 癸巳,故《四库全书》题《癸巳孟子说》。他书著录有称《南轩孟子说》或《孟子解》者,系著录者所题。本书与《癸巳论语解》为姊妹篇,集中反映张栻理学思想,主旨以二程性理之学为依归,分章串解义理。认为天命是理的本然状态,性是理在人身上的体现,提出 “同体异取” 的命题。其说曰: “理之自然谓之天命,于人为性,立于性为心。天也,理也,心也,所取则异而体则同。”(《癸巳孟子说》卷7) 认为理在事先,“有是理则有是事,有是物”(同上书,卷4) 。折服孟子的性善说,曰: “所谓善者,盖以其仁、义、礼、知之所存,由是而发,无欲之私乱之,则无非恻隐、羞恶、辞让、是非之心矣。” (同上书,卷2) 。于王霸义利之辨,服膺孟子的仁政说,认为 “王霸之分,德与力也” ,“以力服人者,特以力不赡之故,不得已而服之,而其中心固莫之服也。至于以德服人,虽无意于人人之服,而人将中 心悦而诚服” (同上书,卷1) 。因此,认为人主不可有血气之怒以逞霸称能;但不可不有义理之怒,“周平王不怒犬戎骊山之事也,故东周卒以不振; 晋元帝惟不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