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里金鹦鹉,胸前绣凤凰。偷眼暗形相,不如从嫁与,作鸳鸯。
手里金鹦鹉,胸前绣凤凰。偷眼暗形相,不如从嫁与,作鸳鸯。
待嫁的女子手中正绣着金鹦鹉,胸前绷子床上绣着凤凰。暗中左顾右盼,偷偷打量,心想就这样嫁给他,作一生的鸳鸯吧。
南歌子:唐教坊曲名,后用作词牌名。又名《南柯子》、《春宵曲》、《望秦川》、《风蝶令》等。杨文生考此词曲调本。
金鹦鹉:金色鹦鹉,此指女子绣件上的花样。
偷眼:偷偷瞥视、窥望。
形相:端详、观察。
从嫁与:嫁给他。从:跟、随。
作鸳(yuān)鸯(yāng):比喻结为夫妻;鸳鸯:鸟名,形似野鸭,雌雄双柄双止,偶居不离,古称“匹鸟”。
参考资料:
1、高峰编选.温庭筠·韦庄集.江苏:凤凰出版社,2013:120
温庭筠有七首《南歌子》小令,《草堂诗余别集》在此调下有题“闺怨”。可见此词是为闺中女子代言之作,其具体创作时间未得确证。
参考资料:
1、邓乔彬、刘兴晖撰.晚唐五代词选.北京:商务印书馆,2015:20
“手里金鹦鹉,胸前绣凤凰。”这是一个很有点气派的公子哥儿,手里擎的是名贵的鹦鹉,身上著的是绣着凤凰的锦服。“偷眼暗形相”,这是女主人公的活动。“形相”,端详、打量也。一“偷”一“暗”,一个思春心切又不无娇羞的少女出来了。“不如从嫁与,作鸳鸯”。一番“形相”之后,女主人公很快地做出了嫁他的抉择。在这里,作者为人们展示了一个鸟的意象系列:活的鹦鹉、绣的凤凰、抽象的富于像象征意味的鸳鸯。唐人多以鹦鹉、凤凰对举,如骆宾王诗云:“鹦鹉杯中浮竹叶,凤凰琴里落梅花。”又如杜甫诗云:“香稻啄馀鹦鹉粒,碧梧栖老凤凰枝。”但词中的鹦鹉、凤凰似乎只是为了招来鸳鸯。他端详了半天,看到的是他手里的鹦鹉、胸前的凤凰,于是自然而然地,她想到了鸳鸯,选择了鸳鸯。“不如从嫁与”一句颇觉突兀,而“作鸳鸯”又使“不如从嫁与”变得顺理成章,意象的转换揭示了少女的心理变化进程。
温庭筠借助民间艺术中常用的比兴手法使这首流于浅近的词饶有趣味,为人们描绘了一幅世俗的、平凡的而又充满了生命活力的民间生活小景。
温庭筠(约812—866)唐代诗人、词人。本名岐,字飞卿,太原祁(今山西祁县东南)人。富有天才,文思敏捷,每入试,押官韵,八叉手而成八韵,所以也有“温八叉”之称。然恃才不羁,又好讥刺权贵,多犯忌讳,取憎于时,故屡举进士不第,长被贬抑,终生不得志。官终国子助教。精通音律。工诗,与李商隐齐名,时称“温李”。其诗辞藻华丽,秾艳精致,内容多写闺情。其词艺术成就在晚唐诸词人之上,为“花间派”首要词人,对词的发展影响较大。在词史上,与韦庄齐名,并称“温韦”。存词七十余首。后人辑有《温飞卿集》及《金奁集》。
黄崖秀绝不可画,山际飞云如走马。东来无此好云林,况逢野衲同清话。
茶烟侵午客题诗,松籁吹凉僧结夏。人间尘土诚污人,何时息影禅林下。
航苇缘曲溪,峡深溪转幽。滢靓水气甘,葱苍木荫稠。
空舠孤持楫,愈入世弥遒。步履穷竖亥,秪此适余舟。
虫鸟元共性,非契我何求。
唐生白虹宝,荆砥夙磨磷。江河鲲不徙,鲁野遂戕麟。
徐子十□周,邃讨务精纯。遑遑访魏汉,北学中离群。
伊余守初质,温故以知新。谁出不由户,貌别情还均。
浊世二三子,厌弃犹为人。相逢靡幽明,隔域岂不亲。
兹涂无尔我,相泯等一真。昔亦念张孺,犹能逐冥尘。
唐生白虹宝,荆砥夙磨磷。江河鲲不徙,鲁野遂戕麟。
徐子十□周,邃讨务精纯。遑遑访魏汉,北学中离群。
伊余守初质,温故以知新。谁出不由户,貌别情还均。
浊世二三子,厌弃犹为人。相逢靡幽明,隔域岂不亲。
兹涂无尔我,相泯等一真。昔亦念张孺,犹能逐冥尘。
吴山岭头风萧萧,吴山落日红抹腰。
蜿蜒鸟道自能认,只在山中非市朝。
烧薪暖酒换鱼煮,五十行歌气如虎。
朱翁侧足金马门,吾侬未舍无媒路。
梁惠王曰:“寡人之于国也,尽心焉耳矣。河内凶,则移其民于河东,移其粟于河内;河东凶亦然。察邻国之政,无如寡人之用心者。邻国之民不加少,寡人之民不加多,何也?
孟子对曰:“王好战,请以战喻。填然鼓之,兵刃既接,弃甲曳兵而走。或百步而后止,或五十步而后止。以五十步笑百步,则何如?”曰:“不可,直不百步耳,是亦走也。”曰:“王如知此,则无望民之多于邻国也。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谷与鱼鳖不可胜食,材木不可胜用,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养生丧死无憾,王道之始也。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检,涂有饿莩而不知发,人死,则曰:‘非我也,岁也。’是何异于刺人而杀之,曰‘非我也,兵也’?王无罪岁,斯天下之民至焉。”
梁惠王曰:“寡人之于国也,尽心焉耳矣。河内凶,则移其民于河东,移其粟于河内;河东凶亦然。察邻国之政,无如寡人之用心者。邻国之民不加少,寡人之民不加多,何也?
孟子对曰:“王好战,请以战喻。填然鼓之,兵刃既接,弃甲曳兵而走。或百步而后止,或五十步而后止。以五十步笑百步,则何如?”曰:“不可,直不百步耳,是亦走也。”曰:“王如知此,则无望民之多于邻国也。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谷与鱼鳖不可胜食,材木不可胜用,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养生丧死无憾,王道之始也。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检,涂有饿莩而不知发,人死,则曰:‘非我也,岁也。’是何异于刺人而杀之,曰‘非我也,兵也’?王无罪岁,斯天下之民至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