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谦(1398年5月13日-1457年2月16日),字廷益,号节庵,官至少保,世称于少保。汉族,明朝浙江承宣布政使司杭州钱塘县人。因参与平定汉王朱高煦谋反有功,得到明宣宗器重,担任明朝山西河南巡抚。明英宗时期,因得罪王振下狱,后释放,起为兵部侍郎。土木之变后英宗被俘,郕王朱祁钰监国,擢兵部尚书。于谦力排南迁之议,决策守京师,与诸大臣请郕王即位。瓦剌兵逼京师,督战,击退之。论功加封少保,总督军务,终迫也先遣使议和,使英宗得归。天顺元年因“谋逆”罪被冤杀。谥曰忠肃。有《于忠肃集》。于谦与岳飞、张煌言并称“西湖三杰”。
栗杖出匡顶,百中无一枝。虽因野僧得,犹畏岳神知。
画月冷光在,指云秋片移。宜留引蹇步,他日访峨嵋。
仪物罗西甸,恩荣葬上公。悠扬蒿里日,惨淡柏城风。
河岳收英气,旂常纪茂功。传家多令子,将复继遗忠。
湖村有真逸,爱首钓鱼袍。
鹤语柴门表,身闲笔砚劳。
移来瓜种别,看得桂丛高。
拟民虽去僻,文名不可逃。
萧洒桐庐郡,春山半是茶。新雷还好事,惊起雨前芽。
虫娘举措皆温润。每到婆娑偏恃俊。香檀敲缓玉纤迟,画鼓声催莲步紧。
贪为顾盼夸风韵。往往曲终情未尽。坐中年少暗消魂,争问青鸾家远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