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芾(1104—1183),字明可,号湖山居士,浙江台州府人(现今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田市吴桥村)人。绍兴二年(1132)进士,官秘书正字,因揭露秦桧卖国专权被罢官。后任监察御史,上疏宋高宗自爱自强、励精图治。
骑吹西城晓,衣冠一望中。尚疑归郑国,还似葬温公。
道在民先定,兵销岁自丰。故知伊吕事,千载有遗风。
浩斋先生第一孙,秀峰後进第一人。
向来著论三分国,唤起阿瞒戮奸魄。
有司手持金粟尺,越罗蜀锦遗道侧。
洞庭昨夜起霜风,翩然欲登石廪与祝融。
归来定有惊人句,肯寄江西道院翁。
浩斋先生第一孙,秀峰後进第一人。
向来著论三分国,唤起阿瞒戮奸魄。
有司手持金粟尺,越罗蜀锦遗道侧。
洞庭昨夜起霜风,翩然欲登石廪与祝融。
归来定有惊人句,肯寄江西道院翁。
习懒多遗事,时能害睡眠。獾骄残竹笋,鼠横啮床毡。
猧子巡篱落,狸奴护简编。人间有俊物,求买敢论钱。
貔虎直沙壖,严更护早眠。簇霜孤驿树,落日下江船。
暂去非吴起,终休爱鲁连。平羌无一术,候吏莫加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