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名留死后,苦节在生前。不负共姜誓,仍齐孟母贤。
人怜同穴计,天与未亡年。旌诏慇勤意,纲常万古传。
芳名留死后,苦节在生前。不负共姜誓,仍齐孟母贤。
人怜同穴计,天与未亡年。旌诏慇勤意,纲常万古传。
潘希曾,浙江金华人。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改庶吉士,授兵科给事中,因灾异奏陈八事,指斥近幸。出核湖广、贵州军储还,不赂刘瑾,刘瑾大怒,矫诏廷杖除名。刘瑾伏诛,起迁吏科右给事中。嘉靖中历太仆卿,伏阙争大礼。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筑长堤四十余里,期年而成。历兵部左右侍郎。嘉靖十一年(1532)五月初四日卒于官,年五十七。赠兵部尚书。有《竹简集》及《奏议》传世。
山雨松风拂翠微,小桥流水掩柴扉。问君高世谁知己,酒伴吟朋半布衣。
久向人间隐姓名,看花几到武昌城。
一壶春色常供醉,万里烟波嬾问程。
斜日挂帆堤外影,便风系鼓驿前声。
丈夫入手皆勋业,廊庙江湖未易评。
敲门俗子令我病,面有三寸康衢埃。
风饕雪虐君驰去,蓬户那无酒一杯。
昏暮方投宿,敢嫌茅屋低。池清月易入,林密鸟争栖。
买酒春篘瓮,求蔬夜摘畦。路长莫贪睡,嘱仆早听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