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定悲畴昔,江皋望阵云。飞熊先失律,骑虎竟孤军。
卤莽焚舟计,虺隤汗马勋。至今频扼腕,野哭不堪闻!
痛定悲畴昔,江皋望阵云。飞熊先失律,骑虎竟孤军。
卤莽焚舟计,虺隤汗马勋。至今频扼腕,野哭不堪闻!
张煌言(1620—1664年),字玄著,号苍水,鄞县(今浙江宁波)人,汉族,南明儒将、诗人,著名抗清英雄。崇祯时举人,官至南明兵部尚书。后被俘,遭杀害,就义前,赋《绝命诗》一首。谥号忠烈。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质朴悲壮,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有《张苍水集》行世。张煌言与岳飞、于谦并称“西湖三杰”。清国史馆为其立传,《明史》有传。1776年(乾隆四十一年)追谥忠烈,入祀忠义祠,收入《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
五月五,五月五,细雨绿菖蒲。早是高花开九节,花堪结子节堪扶。持此揆□初。
长命缕,长命缕,儿女漫区区。何似屏星南极里,清如寒露在冰壶。一府号仙儒。
霜压晓,月收阴。斗寒深。看尽灯花金鸭冷,卷残衾。卯酒从谁细酌,余香无计重寻。空把夜来相见梦,写文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