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中色丝旧所治,青红碧绿当自知。众中不语心向谁,感君厚恩私念之。
东流之水不西驰,泰山在前不可移,红颜白首奚足辞。
手中色丝旧所治,青红碧绿当自知。众中不语心向谁,感君厚恩私念之。
东流之水不西驰,泰山在前不可移,红颜白首奚足辞。
何景明(1483~1521)字仲默,号白坡,又号大复山人,信阳浉河区人。明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授中书舍人。正德初,宦官刘瑾擅权,何景明谢病归。刘瑾诛,官复原职。官至陕西提学副使。为“前七子”之一,与李梦阳并称文坛领袖。其诗取法汉唐,一些诗作颇有现实内容。有《大复集》。
漏天不放十分晴,护得牂牁积翠青。几驿西南芳草路,黔陵山上数旗亭。
朝闻丹诀暮西还,不踏江南处处山。但使郎君如尹喜,可容真气误函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