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1582)广东南海人,字少南。嘉靖三十二年进士。授乐平知县,擢御史,出按河南、浙江等地,搏击豪强,吏民震慑。嘉靖四十四年,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为一条鞭法之始。隆庆元年,迁大理右寺丞。次年,擢右佥都御史,兼领九边屯务。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起而攻之,斥为民。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拜左副都御史。忤张居正罢归,家居四年卒,谥惠敏。有《百可亭摘稿》。
重阳陶令嗟无酒,笑我霜馀未见花。黄菊忽惊移奉礼,白衣从遣到邻家。
寒生客邸秋光满,秀撷疏英舞影斜。三径纵令归未得,也应一粲坠乌纱。
周郎素蕴平戎略。聊此司征榷。他人两载已辞难。君独三年、只作一朝看。
紫萸黄菊重阳后。木落秋容瘦。休斟别酒惨离裾。戚畹如今、个个有新除。
拄笏西山一笑中,挂帆犹及栋花风。
此身可是屠羊说,馀事宁非失马翁。
不问鬓毛成早白,免将痴面发羞红。
故人新寄虔州布,归制吟袍管钓篷。
春风催暖入园林,一片云生又作阴。
留得梅花三日住,谁云造物本无心?
落日秋江清,潮寒散空碧。江水去悠悠,此夕孤舟客。
遥遥湖上山,粼粼沙中石。余霞敛复晴,昏烟淡将夕。
天末怀夫君,相思千里隔。秋雁啼凉风,凄凄苇花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