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卷。清张作砺修,张凤羽纂。张作砺字石斋,河北人,文林郎,顺治十七年(1660)任招远县知县。张凤羽,邑人。招远县原为掖县属罗峰镇,始于金天会二年析地置招远县,属定海军,后属莱州,明洪武初开登州为府,割莱州之招远、莱阳,属登州府。张作砺掌招远后,与张凤羽等谋创修邑志。顺治十七年(1660)成书,约十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