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鹏年

(1663—1723)清湖南湘潭人,字北溟,又字沧洲。康熙三十年进士,授浙江西安知县。历浙江西安、江南山阳知县,累擢为江宁知府。四十四年,圣祖南巡时,总督阿山欲加赋为供应之用,鹏年力持不可而止。事后,被借故诬劾下狱,江宁人为之罢市,终仍夺官。后再起为苏州知府,官至河道总督,卒于任。卒谥恪勤。有《道荣堂文集》、《喝月词》、《历仕政略》、《河工条约》等。 ►陈鹏年的诗文(2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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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从故乡至,为我理瑶琴。流水本无意,高云若有心。

朔风吹早雁,落叶下疏林。之子不归去,衡山空自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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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气渐萧瑟,连宵风雨声。庭虚山果坠,砌冷候虫鸣。

倦眼依残帙,端居对短檠。归舟姜被隔,知近武昌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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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春如过隙,秋老尚羁栖。久暂吾何择,荣枯理亦齐。

裹粮师白石,行药想丹梯。日话黄冠侣,三茅近弗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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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归依叔父,好去问重闱。但说君恩重,休烦老泪挥。

从师仍适远,多难在知几。不用徒酸鼻,长途正授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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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堂遥隔楚云西,远近浮槎理亦齐。岂有园官供菜把,仍催稚子树鸡栖。

寄奴井在泉堪汲,丁卯桥荒路不迷。比似成都留杜老,居人指是浣花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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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淮重寄宠旌旄,方略频传霄汉高。中夜扁舟偕畚锸,经年匹马狎波涛。

庙堂正切宣防计,簿领仍悬抚字劳。渐看海疆今沃壤,桑田儿女献春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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