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衡(1114—1175),字梦锡,金华城区人。宋高宗绍兴十八年(1148年)进士,时年二十七,调福州宁德簿,摄尉,知于潜县,擢知常州。入为太府少卿,迁户部幸郎。下母,起复除枢密都承旨。孝宗乾道二年(1166年)为淮西江东总领。历知荆南、成都。乾道九年知建康府。淳熙元年(1174年),召为户部尚书,累迁右丞相兼枢密使。又次年,为汤邦彦所谮,罢,郴州安置。十年卒,年六十二。《宋史》卷三八四有传。
少学不为身,宿志固有在。
虽然敢自必,用舍置度外。
天初若相我,发迹造弘大。
岂敢负所付,捐躯欲投会。
宁知事大谬,举步得狼狈。
我已无可言,堕甑难追悔。
子虽仅自免,鸡肋安足赖。
低回畏罪罟,黾俛敢言退。
若人疑或使,为子得微罪。
时哉归去来,共抱东坡耒。
少学不为身,宿志固有在。
虽然敢自必,用舍置度外。
天初若相我,发迹造弘大。
岂敢负所付,捐躯欲投会。
宁知事大谬,举步得狼狈。
我已无可言,堕甑难追悔。
子虽仅自免,鸡肋安足赖。
低回畏罪罟,黾俛敢言退。
若人疑或使,为子得微罪。
时哉归去来,共抱东坡耒。
悚动西南底不平,触于金石碎鏦铮。气回海岛波涛势,令压边庭人马声。
胆薄生僧窗纸擘,梦回错认枕棱惊。壮怀何事销磨尽,宋玉中年白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