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谓大臣代表皇帝视察某一地区,宣扬政令,安抚百姓。
引唐 封演 《封氏闻见记·饮茶》:“御史大夫 李季卿 宣慰 江南,至 临淮县 舘,或言 伯熊 善茶者, 李公 请为之。”
宋 范仲淹 《陈乞邓州状》:“臣既获闻命,因敢请行,遽将宣慰之恩,来安屯戍之旅。”
清 魏源 《圣武记》卷六:“孙士毅、许世亨 入城宣慰而出。”
郭沫若 《中国史稿》第五编第三章第三节:“清 政府忽而派大员入 川 宣慰,忽而调军队进 川 剿办,陷入极端混乱之状态。”
⒈ 安抚慰劳。
例如:「宣慰侨胞」。
⒉ 职官名。元、明在边地宣布政令以安慰人民之官。民国初年亦曾于蒙古等地置宣慰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