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使原有的制度、规章、资格、权利等失去效力。
例取消不合理的规章制度。
英cancel; reject; call off; do away with;
⒉ 删除或消去。
例取消一大段文字。
⒊ 停止计划。
⒈ 亦作“取销”。使原有的制度、规章、资格、权利等失去效力。
引黄鸿寿 《开设资政院》:“及第二次弹劾案既议决,旋復取销,既取销又重复表决,旬日之间,情实三变。”
赵树理 《三里湾》四:“金生 媳妇觉着这话也有道理,所以就取消了自己的意见。”
柳溪 《爬在旗杆上的人》:“全社有一半人土地和劳力相等,如果取销土地分红,不会在收入上有影响。”
⒈ 消除已成立的事。也作「取销」。
例如:「运动会因台风而取消。」
近废除 打消 取缔 撤消 作废
反保留 举行
英语to cancel, cancellation
德语abbestellen, abschaffen, aufheben, tilgen, für ungültig erklären, etw. rückgängig machen, annulieren, widerrufen; entfällt (V, Pol)
法语supprimer, annuler